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_广东省城市规划职称评审
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且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职称评审。下面【众家广州】给大家介绍广东省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快来看看吧。
一、广东省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近1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符合条件的工程人员,欢迎联系【众家广州】申报高级职称,人社局发证,全国通用。
二、广东省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有关政策
1.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晋升的,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执行,即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2. 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申报评审按粤人社发〔2020〕142号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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