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互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过去,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选的对象范围都比较单一。职称评审针对的是专业技术人才,可以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而技能人才参加的是职业技能评价,评出来的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两者之间不能“互评”。近日,这层“天花板”被打破。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也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评高技能人才。
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互评”范围与对象
(一)广东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
(二)广东省技能岗位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才。

那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互评”有什么意义?它对工程师、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有什么作用?
1.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改变人才发展“独木桥、天花板”现象,更充分地提高工程师、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核心竞争力、扩大职业发展通道,如:
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才享受待遇,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2.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评审条件适当放宽,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方面,如:
(1)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2)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技能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替代论文论著。
3. 对于工程技术人才,也有适当放宽的评价条件:
如果取得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对于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理论知识考试。

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互评”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需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3.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4. 另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工程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1.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2年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2.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年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3.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年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4.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如果从事生产一线技能工资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
现代职场竞争激烈,如果你想在职场上变得难以替代,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比别人多掌握一项不容易被他人替代的才能、资质。此外,如果想办理广州入户,职称的限制条件还比较少。因此,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互评”无论对于高技能人才,还是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都具有深远意义与高附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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